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相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考〔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有关学校按照名额分配(附件1),于5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信息采集表》(附件2)报市教育局中教科(电子邮箱:ptzjk@163.com)。高中毕业班学科指导组成员(非高三教师)优先推荐。 二、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有关学校要按照省厅要求,确保评卷教师按时参加评卷工作,并将评卷工作计入评卷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同时,将评卷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待评卷工作结束后,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评卷教师回莆后在本辖区二次培训工作。
附件: 1.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遴选名额分配 2.《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考〔2017〕3号)
莆田市教育局 2017年5月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遴选名额分配
附件2: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闽教办考〔2017〕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有关高校,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为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经研究,决定从省内普通高校、普通高中及教研部门中遴选部分优秀教师作为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暂行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评卷教师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工作责任心强,遵守纪律,严守秘密,作风正派。 2.有较高的学科业务水平,专业基础扎实,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其中,普通高中教师需至少完成过一轮高中教学任务。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网上评卷工作经验。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能适应10天左右的半封闭评卷工作。 5.无直系亲属参加今年普通高考。 6.学科骨干评卷教师还应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或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二、遴选办法 1.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评卷点根据工作需要,分别确定各学科评卷教师结构(高校教师、普通高中教师及教研人员的构成比例)和所需评卷教师人数。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高校教师人选由各有关高校负责遴选,普通高中教师和设区市教研人员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遴选,并于5月12日前将《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信息采集表》(附件2)报送给评卷点,其中语文、英语、政治、地理、历史等5个学科报送福建师范大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4个学科报送福州大学。 3.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评卷点汇总并拟定骨干评卷教师人选后,于5月15日前将所有评卷教师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名单备案后,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根据评卷点的要求,通知教师本人按时报到。 三、工作要求 1.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是各地各校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选聘要求,坚持“好中选优”原则,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的遴选任务。 2.凡被确定为今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的,须按评卷点的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服从评卷点的管理。评卷教师名单备案确认后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换评卷教师的,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调换。凡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退出评卷工作或不服从管理的教师,或擅自更换评卷教师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各地各校要确保评卷教师按时参加评卷工作,要将评卷工作计入评卷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并将评卷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评卷工作时间可折算一定继续教育学时。 4.评卷结束后,各评卷点应从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协作精神、评卷质量等,全面考核确定优秀评卷教师推荐人选(各学科的推荐名额为该学科评卷教师总人数的20%),并于6月22日前将优秀评卷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评卷点申报情况,审核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 四、其他事项 1.外地评卷教师的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派出单位报销。 2.各地各校应指定1名专门联络人员,并于5月8日前将联络员的联系方式报送给评卷点。 福州大学评卷点联系人:吴波,邮箱:13456835@qq.com,电话:0591-22867800,18005006161,传真:0591-22866857。 福建师大评卷点联系人:徐丽华,邮箱:365487930@qq.com,联系电话:0591-22867397(含传真),13809550056。
附件: 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信息采集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附件 2017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信息采集表 报送单位(盖章):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手机: ) |